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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3份有关苏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的文件来了!

新媒体中心 苏州大学 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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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苏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苏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参考书目参见:http://yjs.suda.edu.cn/8365/list.htm


01

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3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0个博士后流动站,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一)2022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83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85个,具体招生专业见《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本年度计划拟招生552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等),其中全日制招生规模约4600人,非全日制招生规模约92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5.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前置学历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

该专业为我校与江苏理工学院联合招生,录取后学生在江苏理工学院(江苏常州)培养。

5.  已经获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全校单独考试招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的70%。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022年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应按上述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不参加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五、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二)学费

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财务处网站的收费公示(网址:http://cwc.suda.edu.cn/)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的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还设有各项捐赠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八、其它

1.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 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3.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 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

6. 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

7. 为了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需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传真:0512-65112816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5006。

8.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02

苏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入选教育部十四家博士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考机制,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接收专业

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生,详见“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届毕业生,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申请

1.9月16日前,推免生可登录“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xwyssq.yjs.suda.edu.cn/bm/)进行预报名。

2.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包括预报名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二)复试/待录取通知

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全面考核。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平台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推免生需按照各基层研究生单位的要求提交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可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考生可先准备以下材料: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


(五)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名单。


    五、信息公开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拟接收名单(含姓名、接收专业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上公示;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及时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举报问题,来电来信举报者须实名。


    六、其他说明

1.推免生入学后适用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履行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2.推免生占其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名额,占我校2022年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3.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接收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考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03

苏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入选教育部十四家博士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考机制,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招收本科直博研究生,详见“苏州大学2022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与潜质,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5. 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具体要求由我校相关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定。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申请

1.9月16日前,申请人可登录“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xwyssq.yjs.suda.edu.cn/bm/)进行预报名,并在个人陈述栏注明报考直博专业。

2.9月28日起,所有申请人(包括预报名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直博申请信息。


(二)复试/待录取通知

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申请人须即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考察推免生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全面考核。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平台、内容等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按照招收博士生的要求自主确定,并对考生发布。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


考生可先准备以下材料:

1. 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 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


(三)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


(四)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直博生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接收直博生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确定名单。



    五、信息公开

直博生的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收直博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我校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直博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拟接收名单(含姓名、接收专业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上公示;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及时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举报问题,来电来信举报者须实名。


    六、其他说明

1.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如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我校只接收以全脱产方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为5年。所有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招收的直博生占我校2022年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博士招生计划。

4. 在培养过程中经考核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直博生,申请转为攻读硕士学位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和毕业。

5.所有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接收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考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新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研究生院

整理编辑:齐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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